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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给本人一份合法吗

2024-06-15 来源:保捱科技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劳动合同不给本人一份合法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劳动合同未向员工提供一份可能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保存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给员工,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求工会或第三方协助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副本给员工。
2. 如果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 如果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包括:
1.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关于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需准确掌握劳动合同到期时间、讨论续签意向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
2. 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在用工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签,因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续签合同的,也应在原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续签手续。
3. 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提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而员工不同意续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不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副本可能违法。劳动合同生效后,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副本;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合同副本,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依法赔偿员工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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