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草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业务拓展和适应竞争形势的营销机制,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培养和锻炼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促进各项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根据《山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客户经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本行各营业机构从事服务客户、组织资金、营销贷款、拓展业务、推介金融产品和开拓市场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客户经理的职责与行为规范
第三条 客户经理在本行辖区范围内代表所在营业机构稳定和发展与客户的关系,开展存款、贷款、结算、代理、咨询等金融产品营销,提供一揽子信贷服务。具体的工作职责:
(一 )拓展客户.搜集、整理、分析客户信息,根据客户需求细分客户层次,制定发展计划,推广介绍本行新的业务品种,及时发展培育和吸引新的优质客户,巩固同客户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吸收存款。拓展农村、城镇、社区存款市场。挖掘培植储源,开发系统性集团存款客户,扩大中小企业、事业单位、财政涉农单位基本结算账户开户面和资金结算量,增加代收代付、代保管、代理理财等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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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销贷款。立足“三农”,及时调查了解辖区农户、农村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情况,开展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建档、评级、授信、年检工作,指导成立贷款农户联保组织,开展信用户(村、镇、社区)评定工作.接受客户贷款业务申请,对客户的授信情况进行评估、调查、审查、发放和贷后管理。
(四)客户监测.客户经理应定期不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深入了解客户服务要求,提出服务措施并书面报告单位负责人,对贷款类客户,必须有定期贷后跟踪检查书面报告,大额贷款每季度至少有一次定期书面贷后检查报告。贷款到期30天前,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催收。贷款逾期后,每季度至少要催收一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探访客户,接触客户决策层,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建设、产品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更要关注客户的收购、兼并、重组、法人代表变更、资本金较大幅度变动等重大事项,并根据客户所处行业的市场变化、同业竞争和发展趋势,对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客户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五)清收不良资产。按规定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夯实贷款占用形态,保全、清收和处置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占比。
(六)组织收入。通过营销信贷产品,提高经营效益,负责管辖区贷款利息的清收,提高贷款收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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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信息调研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积极了解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信息,做好市场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工作,密切跟踪客户的经营情况,掌握客户风险,分析风险产生原因,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四条 客户经理的行为规范
(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的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二)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金融业务,提高业务营销公关技能。
(三)依法合规稳健操作,规范业务行为。 (四)保持良好的心态,敬业爱岗,积极向上。 (五)注重树立营销人员的良好形象,维护单位利益。 (六)加强沟通和配合,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七)竭诚为客户服务,虚心听取客户意见。 (八)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 (九)严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向他人透漏客户信息. (十)廉洁自律,不得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索贿受贿。 第五条 客户的营销与管理
(一)分析营销市场,分类管理客户,制定营销计划和营销方案.客户经理要定期分析自己所面对的营销市场,收集客户信息,深入市场调查,挖掘培育新客户。对于潜在的客户,应根据客户的规模、服务的复杂程度、所处的行业等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营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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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优质服务,全面销售金融产品。客户经理应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全面销售存款、贷款、结算、中间业务等金融业务产品,对客户的帐户加强分析、监控和管理。对优良客户,要提供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等贵宾式的跟踪服务。
(三)加强内部协调,解决客户需求.客户经理对客户提出的金融需求,如需要该行内其他岗位配合解决的,客户经理应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传递给相关岗位研究办理,跟踪相关岗位的处理进程,并及时将结果和办理方式反馈客户。
(四)定期访问客户,动态跟踪管理。客户经理应当定期对客户进行访问.访问时应及时妥善处理客户的抱怨和不满,以密切与客户关系,解决工作难点,发现客户有重大情况,客户经理应及时了解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方案。
(五)动态评估与客户关系,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客户经理应当经常检查本行各项金融服务的效果,研究分析与客户合作的效果,不断改进对客户的金融服务,及时提出新的金融服务项目建议方案,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六)建立和完善客户信息档案。客户经理应当加强日常基础管理,负责收集客户的各类资料与信息,建立客户台帐和基础档案,满足管理、监控的要求。
第三章 客户经理的上岗条件
第六条 客户经理的上岗条件
(一)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并参加上岗培训考试合格; (二)上年度考评为“称职\"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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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经济金融政策法规和内控制度;熟悉和掌握本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产品的运作方式;能独立完成存款、贷款、投资理财及其他中间业务,了解市场并有一定的营销能力;
(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有一定的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
(六)经本行综合考察合格,适合从事客户经理岗位。
第四章 客户经理的等级评定和管理
第七条 符合上岗条件的客户经理实行年度等级考核管理,依据个人业务素质、上年度拓展客户数量、工作质量和实际经营业绩确定次年度等级。分为一级客户经理、二级客户经理、三级客户经理,并按照评定等级享受相应岗位系数薪酬及补助。
第八条 客户经理年度等级每年考核评定一次,由总行统一指标口径、统一考评程序、统一考评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地组织实施,总行人事薪酬委员会下设客户经理等级评定小组,原则上于每年元月中旬进行,考评等级以正式文件确认为准。
第九条 客户经理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定。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一级客户经理;考核得分在75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的为二级客户经理;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以下的为三级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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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客户经理等级评定指标标准分设置为100分,具体考核项目为基本业务素质10分、经济指标70分、岗位工作质量20分。
(一)基本业务素质(标准分10分) 1、学历 (标准分3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3分,大专学历计2分,中专(高中)学及以下学历计1分,实际学历以总行确认的学历为准。
2、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分2分)
中级及以上职称计2分,初级职称计1分,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计分,以取得任职资格并经省联社确认、总行聘任的为准.
3、通过信贷业务从业资格考试(标准分1分)。
通过的计1分,属考试免考对象的计1分,考试不及格人员不得分。
4、专业工作年限(标准分2分)
按实际从事信贷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3年(含)以上的计2分,3年以下1年(含)以上的计1分,见习期满不足一年的不计分.
5、信贷及资产风险管理系统计算机操作(标准分2分) 熟练掌握信贷及资产风险管理系统操作的计2分,较为熟练的(会操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计1分,不会操作的不计分。
(二)经济指标(标准分70分)
由所在营业机构提供经员工签字认可的上年度任务完成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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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逐项计分。到人任务完成情况必须与营业机构任务完成总数相衔接。
1、管护贷款客户数量(标准分10分)
按客户经理上年度实际管贷户数占全县客户经理平均管贷户数(不含总行机关、会计、出纳岗位人员)的比重考核计分,加减分最高不超过5分,其中:公司类客户经理管护公司类贷款客户1户按20户自然人客户折算。
2、管护贷款规模(标准分10分)
按客户经理上年度实际管贷规模占全县客户经理平均管贷规模的比重考核计分,加减分最高不超过2分,其中:公司类客户经理管护贷款规模应不低于5000万元,实际管贷规模以5000万元为基数考核计分。
3、管辖区农户、个体工商户建档评级授信面(标准分10分)
按照上年度客户经理管辖区农户建档评级年检授信面80%为基准比例,已建立授信评级、年检合格档案户数占管辖区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80%的计满分,低于基准比例的按实际比例与基准比例的比例考核计分.
以管护城镇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客户经理其管辖区城镇个体工商户建档评级授信面的考核参照农户建档评级面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4、组织资金(标准分10分)
客户经理上年度组织资金完成年度计划净增任务的计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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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上年组织资金月平均余额超过本人全年计划任务数的,按每超5万元加0.1分,最多加5分。
5、清收不良贷款(标准分10分)
(1)不良贷款净降任务(标准分4分)按上年度五级分类不良贷款完成年度净降计划任务的比例计算得分,超任务不加分,呆账核销部分不计算任务考核.
(2)不良贷款现金清收(标准分2分),完成计划的得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超任务的按每现金超收1万元加0。2分,加分不超过标准分。
(3)管辖区不良贷款控制(标准分1分).客户经理管辖区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的计1分,不降反升的不得分。
(4)表外已核销贷款、已置换贷款清收(标准分1分).完成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超任务的每超1000元加0。1分,最多加1分.
(5)到逾期贷款催收(含表内外逾期贷款,标准分2分).客户经理管辖区到逾期贷款贷款催收通知发送面达到100%的计2分,不足的按发送比例计分,凡管辖区不良贷款当年出现新的诉讼时效丧失的本项不得分。
6、收回贷款利息(标准分20分)
按上年度收回贷款利息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实际比例计算得分.
(三)工作质量(标准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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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贷款基本操作制度(标准分10分)
本项目随机抽查上年度20笔万元以上新增贷款进行考核评定。
(1)贷款受理(标准分2分)
凡借款申请书要素(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来源、还款方式、担保情况)不齐的,每笔扣0。2分,扣完为止;借款人姓名与其身份证、名章任意一项不符的,本项不得分。
(2)贷前调查(标准分2分)
①已评级授信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每缺1份《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或《信用等级评定表》扣0。5分,扣完为止;
②对前款规定之外的贷款,每缺1份贷前调查报告扣0。5分,扣完为止;凡贷前调查报告要素(对借款人及其家庭或公司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真实性、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还款来源的可靠性、担保情况的调查,以及明确的调查结论意见)不齐的,每笔扣0。5分,扣完为止。
(3)贷款发放(标准分2分)
凡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要素不齐的,每笔扣0。5分,扣完为止;凡未按规定签定借款主从合同的,每笔扣0.5分,扣完为止;凡借款人姓名与其身份证、名章、借据、借款主从合同任一不符的,本项不得分;凡经总行审批同意发放的抵质押贷款,未按审批通知书内容办理抵质押登记、以及保险、公证的,本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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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4)贷后检查(标准分2分)
每缺1份贷后检查报告(公司类贷款和本机构前10大户贷款按季检查、自然人5万元及以上贷款每半年检查、其他贷款按年检查)扣0。5分,扣完为止。
(5)贷款新规执行(标准分2分)
个人贷款未执行面谈面签的每笔扣0.5分,扣完为止;应实行受托支付而未实行受托支付、且支付审批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2、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标准分2分) 本项目随机抽查20笔万元以上贷款进行考核评定 (1)认定表、台帐以及信贷档案目录编号不一致的,扣0.5分;
(2)对初分结果未进行讨论或记录不齐全的,扣0.5分; (3)对小额贷款未按距阵分类程序和特别规定分类、认定结果不准的,扣1分;
(4)对上报总行审核认定的大额贷款,未按规定撰写工作底稿的,扣0.5分;
(5)工作底稿内容与认定结果不一致的,扣0。5分; (6)分类认定表或分类台帐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5分; (7)分类认定表或分类台帐建立不齐的,扣0.5分; (8)不良贷款分类偏离度大于3%的,本项目不得分。 3、贷款展期和借新还旧管理(标准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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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抽查上年度客户经理所经办业务进行考核评定。 展期不合规,每笔扣2分;借新还旧不合规,每笔扣1分,扣完为止。
4、执行利率政策(标准分2分)
本项目抽查上年度客户经理所经办业务进行考核评定。 凡贷款利率执行存在偏差的每笔扣0.5分,扣完为止;存在擅自减免利息的本项不得分.
5、信贷档案管理(标准分2分)
本项目随机抽查20笔万元以上贷款进行考核评定;设有信贷内勤岗的,本项目不考核。
信贷档案未统一编号的,扣1分;档案资料以本行授信业务制度规定确定的重要资料为准,不齐的,每笔扣0。2分,扣完为止。
6、客户信息管理(标准分2分)
抽查信贷及资产风险管理系统,客户经理录入客户信息是否完整,要素不齐全的每户扣0。5分,扣完为止.设有信贷内内勤岗位的,本项目不考核。
第十二条 客户经理等级评定涉及在一个年度跨变动的,在原机构工作满二个季度的其经济指标业绩考核与现机构业绩合并计算考核得分。
第十三条 对见习期未满人员不参加客户经理等级评定,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在该年度内从事业务营销的按照三级客户经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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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客户经理等级管理考核必须以上年度岗位责任和目标任务实现情况为前提,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统计考核。客户经理营销业绩情况应与所在营业机构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相衔接,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 客户经理实行等级浮动制管理,由聘任单位负责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总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经营情况和职务行为进行检查,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级客户经理、二级客户经理下调一个等级,三级客户经理取消客户经理和信贷从业资格。
(一)按照《山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上岗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年龄不满50岁参加省联社统一组织的上岗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仍不能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二)客户经理所经办业务,存在以贷收息、发放背冒名贷款、跨社区贷款和违规向禁入客户(指存在挂息、涉诉、拖欠不良贷款本息未清偿的客户)新增授信的。
(三)办事效率低、协作精神差、报表差错多、违规经营问题频发,年度内在内部及监管部门稽核检查中累计通报达到三次或客户投诉累计满三次的。
(四)总行认为其他应浮动等级的。
第十六条 总行建立客户经理定期培训制度,所有客户经理每年至少参加统一培训一次,以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新业务、新产品、新制度、新规定培训为主,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能续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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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客户经理缺乏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能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给本行带来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或业务流失;资产质量下降等,应按照《山东省镇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内部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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