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投 标 指 引
第6期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编印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施工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设置指引
为规范资格预审工作,确保招标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经有关部门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设置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作如下指引: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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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施工方案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根据招标内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设置的资质及其等级要求) 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年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 年 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选择性条款);
7、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选择性条款)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年 月 日前(1~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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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施工方案
13、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4、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5、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11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6、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送:市监察局驻场办,市建委建管处、监察室,交易中心。
发: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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