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指南 2009年06月04日 星期四 17:02
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指南
一、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主要内容 (一)招生区域划分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划分为市区、莒县、五莲县三个区域,市区包括市直及东港区、岚山区、开发区、港务局。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考试试题,分市区、莒县、五莲县三个区域组织考试,分别在各自区域内招生。
(二)招生计划安排
2009年,全市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19所,招生计划为14530人。其中市区7130人,莒县4400人,五莲县3000人。按照省的有关规定,2009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招计划占70%,择校计划占30%,分配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占招生计划的50%,统招生占20%(指标生和统招生统称为统招计划)。指标生面向招生范围内的所有初中学校,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数和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招生在招生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
市区学校中,日照一中招收1800人,包括指标生900人,统招生360人,择校生540人;日照实验高中招收2000人,包括指标生1000人,统招生400人,择校生600人;岚山一中招收900人,包括指标生450人,统招生180人,择校生270人;日照四中及其它各高中招收2430人。
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招收艺体特长生,招收艺体特长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3%。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5月15-20日;考试时间为6月11-13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3日上午10:10-10:40(即最后一场结束后半小时);阅卷时间于6月25日前完成;6月26日开始录取,各学校学生报到及缺额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7月15日安排补录。
(五)关于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
1、考生报名由其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不得跨区县报考。日照经济开发区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学校、日照港中学到东港区报名。
2、填报志愿,贯彻考生自愿原则,共设置三个批次6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分别为指标生一个志愿、统招生三个志愿、择校生二个志愿。考生不得跨区域选择志愿学校,否则志愿无效。不填报志愿不予录取。所有批次一旦按志愿录取,均不得再选择其他学校。
3、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指标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指标生录取工作线上,按分配数和考生志愿,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不满的降低40分录取,仍录不满的,其差额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第二批:统招生录取。①艺体特长生录取。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县教育局批准的具有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各学校按统招艺体特长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5月底前由各区县报市教育局。录取时,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统招录取工作线下100分内,统招艺体生计划仍录不满的,不再降分录取。②文化课统招生录取。在统招工作线上,各高中学校按招生区域、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统招录取工作线上生源不足的,适当降分录取。
第三批:择校生录取。在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各高中学校按招生区域、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同一批次,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同一批次,已被录取考生,其他志愿不再录取。
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职业学校的录取,也可参加高中和普通中专的补录。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市教育局对各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新生的最低分数线进行公布。 报到结束后,各高中学校根据报到情况,将学校报到数据库和缺额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7月15日,市教育局将组织补录。补录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
(六)关于收费
二、今年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
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与08年相比,既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时也针对形势发展需要,有一些新的变化。 (一)指标生分配有变化。根据省的要求,今年指标生分配比例为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50%,指标生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去年是依据初中毕业生数进行分配,今年是依据初中毕业生数和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
(二)日照一中东校(原一佳学校)、日照实验高中按公办学校招生。根据2008年9月第6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原一佳学校并入日照一中,成为日照一中东校区,回归公办性质。根据东港区政府会议决定,日照实验高中回归公办性质。今年,上述两校在统招比例、收费等方面均执行公办学校标准。
(三)今年考试科目增加了体育,成绩按30分计入总分。总分由去年的650分变为680分。 (四)录取办法有变化。
1、指标生录取完不成计划的学校,由去年降低50分录取改为今年降低40分录取,录不满的调整为统招生。
2、择校生由去年的预录改为今年直接录取,不再进行学校和考生间的双向选择。一旦按志愿录取,不得再选择其它学校,既体现考生意愿,同时也维护录取工作的权威性。
(五)择校生收费政策有新变化。择校生不再按考试分数多少进行收费,只要被录取,均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同层面的学校收费标准不同,日照一中、实验高中、岚山一中均为每生每年3000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另外还有一些小的变化,如文化课考试上午开始时间推迟30分钟,由原来的8:00开始改为8:30开始;填报志愿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改为半小时;艺体考生专业合格比例由原来的按1:1.2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改为按1:2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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