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创新建议思考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 的问题及创新建议思考 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加快了党风廉政建设进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与此同时,十九大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国有企业需要对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创新,避免“不正之风”出现反弹效果,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近几年来,许多国有企业得到高速发展,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了内部干部职工利益输送、关联交易、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情况。基于此情况,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就显得十分的重要。在党的十九大中明确规划了大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路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自党的十八大开始,党中央就开始重视对党内、国家单位、国有企业的反腐败斗争工作,在初期就已经打掉数只“老虎”,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国有企业中,虽然纪检监察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从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部分问题,例如因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没有及时有效地制止部分职工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许多职工干部都是在被人举报或内部审计之后才受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关注,从而开始介入调查,这些就说明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较大的漏洞和缺陷。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部门的地位不够明确 党的十九大之后,我国反腐工作进一步加深,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高度重视,企业内部员工也对纪检监察部门抱着很大的期望,希望纪检监察部门能够还他们一个公平、公正、廉洁的工作环境,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科学发展。但实际情况与期望中还有着很大的差距,现阶段国有企业中的纪检监察部
门并非独立于集团,仍会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因此,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存在着一定的压力。
(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上存在缺失 2016年党中央發出了“两学一做”的通知,十九大之后“两学一做”教育更加深入,国有企业领导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重视,但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方面尚且缺乏认知。比如,在“三转”的过程中,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缺少对“度”的合理把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界限和关系没有及时理清,对纪检监察的职能认知存在一定的错误,进而导致纪检监察工作趋于弱化、边缘化,无法有效地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
(三)纪检监察部门与企业中各部门关系错综复杂 国有企业中的纪检监察部门仍是公司内部的一个部门,与企业中各单位、部门都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存在着直系亲属关系,属于典型的中国关系社会。这就导致出现违规违纪,甚至腐败情况的时候,会让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接受纪律与原则的考验,承受法纪与关系的巨大压力,一方面走后门、托关系的情况几乎无法避免,另一方面当出现问题时还会出现旁敲侧击的情况,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而做出改革,业务不断拓展扩大,开始触及更多的领域之中,点多面广线长,随之纪检监察工作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工作难度不断上升。许多违纪违法分子作案时,都充分利用了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让人看上去合理合法,以此为贪腐做掩护,抑或是钻集团管理上的漏洞,为私人谋取利益等。此类贪腐案件在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难度非常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仅需要能够灵活掌握管理、合同、财务等方面的技能,更要求其能够拥有信息技术手段。但在国有企业中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普遍是由其他部门通过工作转岗来参加纪检监察工作,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二、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重要性 随着党的十九大召开,党中央对于反腐倡廉工作建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但国内反腐斗争工作仍然十分严峻,为了能够对腐败思想以及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国有企业中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以身作则,认清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与此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将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企业内部清正廉洁。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措施 (一)创新思想观念 纪检监察工作思想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必须对保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思想观念进行创新,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现阶段,纪检监察人员需要明确当前形势的变化,将工作思想与工作认识实现统一,积极开拓创新,落实纪检监察工作。
1.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思想观念。党的十九大对从十八大以来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总结,为后续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对十九大中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进行深入地学习、分析和研究,明确党中央对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摒弃以往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落后思想以及无法与时俱进、满足时代需求的工作方式,对先进的工作模式、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学习,及时发现企业内部可能存在的贪腐问题,并学会应用新型技术手段来解决现实问题,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时效性。
2.培养大局意识,保障国有企业稳定发展。现阶段,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的重心需要集中在预防腐败、惩治腐败以及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为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积极参与到企业经营中的意识,进而强化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力度,对反腐败工作进行创新优化,保障国有企业的经济建设,让企业能够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着严峻的挑战,肩
负着重要的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保持思想观念的创新,对专业的知识理论保持不断地学习,严于律己,在工作中落实党中央制定的各项纪律,将“钉钉子”精神应用到工作之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时刻谨记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出现“灯下黑”的情况,努力打造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队伍。
(二)創新工作方法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需要以实际生产、经营和管理为基础,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不断融入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深入生产建设一线,全面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大胆的探索创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监督管理,优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通过通报曝光,定期开展廉政党课,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教育,为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效果,将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责任制度实现融合,强化企业廉政风险体系,进而全面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中真正落到实处。探索运用大数据、云之家等技术手段,建立监督单位权力行使及监督对象动态监管等数据信息收集分析平台,实现对问题线索发现处置的智能监控,变人为监督为数据监督,变事后监督为过程监督,畅通信访举报微信及手机APP等智能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三)创新监督机制 现阶段,由于反腐败工作形势在不断地变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新形势进行深入研究,对现有的各项反腐监督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纪检监察制度进行创新优化,为国有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1.完善创新纪检监察制度。现阶段的纪检监察工作,如果单纯依靠事发之后再介入调查,便无法有效地发挥监督、预防的效果。基于此,就需要将纪检监察制度进行不断地优化和完善,基于国有企业实际管理的特征以及经营情况,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制度,约束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行为和思想,将其职责范围进行明确地划分,将“三重一大”决策制
度落到实处,进而逐步形成能够将制度防范和权力制衡实现融合,进一步增强纪检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2.实现过程、重点监督的融合。针对诸多国有企业中容易发生贪污腐败的环节、岗位、部门,进行重点地监督管理,将预防和治理进行有效的融合。加大对投资决策、资本运营、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务管理,杜绝出现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情况。同时,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要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重点是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交底,及时提醒,早打招呼,强化廉洁履职意识,真正做到拒腐防变。在人事任用方面,对关键环节的人员进行深入地考察,选择任用思想端正、行为廉洁且具有专业能力的人才,坚决抵制 “带病上岗”的情况,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加大风险防范监督力度,避免出现违法违纪的情况。比如,通过对生产经营进行动态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纪检监督的效能,保障国有企业廉洁公正。
3.联合多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在对国有国有企业进行纪检监督的时候,如果仅依靠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来进行监督终究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基于此,国有企业的纪检监督部门应当着手构建一套能够适用于国有企业特性的纪检管理制度,通过联合企业的监事部门、审计部门、法务部门等,实现多方联合工作,将纪检监督资源进行整合,提高纪检监督力度,构建完善的纪检监督长效机制,保障国有企业能够长期保持廉洁、公正、高效的内部环境。
4.强化巡察监督效能运用。要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持续对各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加强巡察检查力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严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逐项整改、销号,并从根源上找原因、寻对策,建章立制。
四、结语 新时期,党中央和国家给予了纪检监督队伍高度的重视,同时也委以重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当在工作中充分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要开展大胆地思考创新,逐步完善纪检监督工作制度,保障纪检监督能够发挥真正的作用,促进我国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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