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又退回检察院,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又退回检察院,可以延期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第二百零五条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