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批准权或决定权由检察院和法院拥有,公安局需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自侦案件或审查起诉中符合逮捕条件的由上级检察院决定,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需要逮捕的由法院决定。
法律分析
法院能批准逮捕。逮捕的批准权或决定权属于检察院和法院。公安局要求批准逮捕的由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在自侦案件或审查起诉中,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由上一级检察院决定;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需要逮捕的,法院决定。
拓展延伸
逮捕是否需要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一项严肃的刑事强制措施,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逮捕的目的是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逮捕决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审查逮捕申请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和必要性,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批准程序是一项严格的法律程序,旨在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和人权。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逮捕确实需要法院的批准。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的落实。
结语
法院批准逮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严格规定的程序,旨在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和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法院在逮捕决定中起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审查申请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和必要性,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批准程序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的落实,保护公民的自由权和人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