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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单位员工可以为单位作证么

2024-03-29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分析:一、劳动仲裁时单位员工可以为单位作证么?

可以。法律规定人证和物证有同等效力,只要证人不是法律规定需要回避的人。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较弱,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建议尽量搜集例如工资条、工作服、工作证或者工作中所持有、掌握的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至于其他证据,需要根据你提出哪些仲裁请求而确定。

证人证言是法律规定具有法定效力证据的一种形式,具有直接且便于采集的特点,证人如果提供伪证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用人单位的员工是可以做证的,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员工不可以为本单位提供证言。但同时也正是这种利益关系使得员工的证言效力会相较于其他证人的证词效力有所减弱,特别只是单个员工的证言效力。因此,对于与案件有关事实的证言,仲裁或者法院会相应的采信,如果有其他证据向佐、合并证明的,则效力更强。

如果用人单位除了证人证言再无其他证据可用,也只能尽可能的充分利用这种有“风险”的证据形式。首先,提供证言的员工必须对争议事实有所了解,并能就事实的真实情况做出陈述。其次,岗位与职能不同的多名员工针对同一事实的证言,但所证事实的角度与陈述不同。再次,提供证言的员工要对自己证言的内容非常熟悉,证人证言除非路途遥远、不能到庭外,都必须当庭作证,法官也自然就会就证言的内容进行询问。如果对证言的内容不熟悉,不仅可能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出入,还会降低可信度,导致证据不被采信的不利后果,切忌照稿宣读的证明。另外,提供证言员工的身份如果是工会成员或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他们的证言会因其是民意的体现而比普通员工的证言更有说服力。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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